各县(市)区科技局,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市政府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拓市场促调整保增长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甬政发〔2009〕42号)等文件精神,推动我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,根据《宁波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甬科高〔2010〕41号)的有关规定,决定开展宁波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、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,符合本市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。
2、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,且权益状况明确。
3、产品具有自主品牌。
4、产品创新程度高。
5、产品技术先进,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先进或以上水平。
6、产品生产技术成熟,质量可靠。
7、产品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或能替代进口。
二、材料要求
申请自主创新产品认定需提交的材料:
1、宁波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报表。
2、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。
3、产品知识产权权益状况和品牌状况的证明文件。
4、产品检测报告,或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。
5、产品执行标准的封面和前言。
6、产品进入市场的证明材料,申报首购的产品除外。
7、涉及环保的产品,提交环保达标证明。
8、其他辅助说明材料。
三、申报要求
1、请各县(市)区科技管理部门做好申报单位的组织和材料审核工作。
2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,连同申报认定产品名单汇总表及电子版,于8月31日前提交受理部门。
四、联系方式
材料受理: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
联系人:赵新民 联系电话:27877183
政策咨询:宁波市科技局高新处 王金浩
联系电话:56128318
Email:56128318@163.com
二○一一年七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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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市新能源产业基地(宁波望 - 51681
宁波市高档模具产业基地(北仑 - 48770
宁波市大型成套设备产业基地 - 47162
宁波市高档模具产业基地(余姚 - 441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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