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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宁波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(甬...

发布人:象山企服办 发表于 2011-07-22 01:48 阅读次数:2748 次


各县(市)区科技局,各有关单位:

 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拓市场促调整保增长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甬政发〔2009〕42号)等文件精神,推动我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,根据《宁波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甬科高〔2010〕41号)的有关规定,决定开展宁波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报条件

  1、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,符合本市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。
  2、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,且权益状况明确。
  3、产品具有自主品牌。
  4、产品创新程度高。
  5、产品技术先进,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先进或以上水平。
  6、产品生产技术成熟,质量可靠。
  7、产品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或能替代进口。

  二、材料要求

  申请自主创新产品认定需提交的材料:

  1、宁波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报表。
  2、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。
  3、产品知识产权权益状况和品牌状况的证明文件。
  4、产品检测报告,或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。
  5、产品执行标准的封面和前言。
  6、产品进入市场的证明材料,申报首购的产品除外。
  7、涉及环保的产品,提交环保达标证明。
  8、其他辅助说明材料。

  三、申报要求

  1、请各县(市)区科技管理部门做好申报单位的组织和材料审核工作。
  2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,连同申报认定产品名单汇总表及电子版,于8月31日前提交受理部门。

  四、联系方式

  材料受理: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
  联系人:赵新民 联系电话:27877183
  政策咨询:宁波市科技局高新处 王金浩
  联系电话:56128318
  Email:
56128318@163.com

二○一一年七月一日

    附件
    1、申报认定产品名单汇总表
    2、宁波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报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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